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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律更新

Published on 13 Feb 2026 | 1 minute read

人工智能训练与图书数字化的合规策略

 

引言

越南在人工智能与数据使用监管方面取得重大立法进展,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下称"修订版知识产权法")与新制定的《人工智能法》已于2025年12月通过。

此前,在越南原有法律框架下,并未设立适用于人工智能相关数据使用的类似例外条款。相关例外规定的缺失,意味着从事此类活动的企业面临重大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风险。

近期立法的调整,为从事图书数字化和AI训练业务的企业开辟了新的路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合规机遇与义务。本文旨在概述这些发展动态,并为在越南运营的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策略。

 

修订版知识产权法与人工智能法核心条款

1. 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关于AI训练的例外条款(202641日生效)
  • 修订版《知识产权法》第5条新增了著作权侵权例外条款,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合法公开的版权内容用于AI训练、科学研究和测试目的。
  • 该例外条款的适用前提是:使用行为不得对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合理损害"。
  • 该例外条款需遵循政府后续颁布的具体实施细则。

 

 2.人工智能法的相关要求(2026年3月1日生效)

《人工智能法》通过规定额外的义务与保障措施,对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了补充:

  • 禁止行为(第3条):禁止组织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收集、处理或使用数据以开发、训练、测试或运行人工智能系统。所有人工智能开发活动都必须遵守新的著作权例外规定及任何未来出台的法规。
  • 检查与审计要求(第28条):组织必须保存并提供技术文档、审计日志、训练数据及其他相关记录,以便监管机构能够调查潜在的违规行为并追究责任。完善的记录保存现已成为法律强制性要求。

 

合规策略与建议

基于上述法律进展,建议各机构在越南进行图书数字化和AI模型训练时采取以下合规措施:

  • 完善数据溯源与版权状态记录

详细记录AI训练所用材料的来源及版权状态,仅使用许可范围内的合法出版、公开可获取作品。

  • 建立全面技术文档与审计日志

备存完整的技术流程记录(含数据来源追溯和使用日志),方便核查时证明合规性。

  • 严格遵守数据保护与安全法规

所有数据处理行为不仅要符合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规,还需要满足国家秘密、数据安全及个人数据保护的合规要求。

  • 持续关注法规更新与执法动态

密切关注可能调整许可范围的实施细则和官方指引,并准备好及时更新内部政策与工作流程以应对新要求。

 

结论

越南的立法更新为人工智能与数字技术开发者带来了积极转变,为图书数字化和AI训练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路径。然而,新例外条款的实际应用效果仍需依赖后续颁布的细则及持续的政府指导。在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全面生效且具体细节明确之前,建议各机构制定计划并采取审慎策略,优先确保存档规范与信息透明,同时持续关注新的合规义务。通过此举,企业可在越南不断演进的监管环境中有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潜力,同时降低法律与声誉风险。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其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预计将于未来数月内发布。

 

作者:Yen Vu,合伙人、越南总经理,罗思国际,邮箱:yvu@rouse.com

中文校对:刘光宇,律师助理,路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cliu4@lusheng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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