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关于现场表演版税应由谁支付的长期争论和不确定性,现已进入一个更为明朗的阶段。
最高院在Agnez Mo诉Ari Bias案中的判决,以及2025年第27号部长条例(MOL Reg 27/2025)的颁布,共同重塑了该国的版权格局。
法院保持了司法克制,仅基于程序问题而非实体问题对此案作出判决,而新颁布的条例破除了长久疑虑。在印度尼西亚,支付现场表演版税的责任在于音乐会组织者或场地所有者,而非表演者。
最高法院基于程序理由解决表演者争议
Agnez Mo诉Ari Bias一案的争议始于词曲作者Arie Sapta Hernawan(艺名Ari Bias)起诉表演者Agnes Monika(艺名Agnez Mo)在2023年三场音乐会上未经许可演唱其歌曲《Bilang Saja》。
2025年1月,商业法院认定该歌手构成版权侵权,判令其支付15亿印尼盾(约合9万美元)损害赔偿金,理由为表演者负有直接获取许可的责任。
2025年8月,最高法院以程序理由推翻该判决。在第825 K/Pdt.Sus-HKI/2025号判决中,法院认定本案诉讼存在当事人主体错误及当事人缺失问题。
法院指出,音乐会主办方与集体管理组织(CMO)未被列为当事人,而二者在演出中均扮演明确角色。
法院强调,现场音乐会涉及众多参与者(如活动主办方、场地、伴奏乐手及集体管理组织),仅针对表演者个人提起诉讼在法律上是不充分的。
法院通过程序理由审结本案,避免直接对《版权法》第23条第5款项下的责任问题作出实体裁判。这一审慎处理方式为通过监管途径而非司法先例澄清政策问题保留了空间。
判决作出后,Ari Bias公开确认其将不提出再审申请(Peninjauan Kembali),承认法院判决已经最终确定。至此,该判决成为了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的裁决。
监管制度明确
最高院判决前一周,法律与人权部颁布2025年第27号部长条例。该条例实施2021年第56号政府条例(PP 56/2021),其第20条第4款明确规定:“在商业性公开服务中使用音乐作品而应支付版税的义务,由活动主办方或企业经营者承担。”
这一条款带来了期盼已久的明确性。该条款确立了如下原则:表演者并非《版权法》所规定的“使用者”,并使印度尼西亚的实践与全球规范接轨——即场地或主办方(即从门票销售中获取商业利益者)须通过集体管理制度承担支付版税的义务。
对行业及维权的影响
当前的实际工作重点已转向实施与合规。
对执法机构而言,该判决作出了明确指引:继续追究表演者未付版税的责任已不再符合监管框架。执法重点应转向监督举办商业演出但未履行版税义务的主办方与场馆。
除合规外,此次转型还要求国家集体管理组织(国家CMO,亦称LMKN)及各CMO在版税收取与分配方面提高透明度,以建立创作者与使用者双方的信任。
此外,众议院正在审议版权法草案,该草案预计将加强该国的版权法律框架,建立更公平透明的音乐版税生态体系。
尽管Agnez Mo案颇具争议,但该案成为了印尼音乐产业生态中的标志性事件。该案暴露了版税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并促使决策者与行业参与方认真对待改革。理想情况下,这一变革本应在无需公开争议的情况下实现,但该案终究推动行业的进步。
本文于 2025 年 10 月首次刊发于 WTR(《世界商标评论》)。
作者:Lukman Hakim Basir,资深律师,罗思国际,邮箱:lhakim@rouse.com
中文校对:丛林,律师,路盛律师事务所,邮箱:lcong@lushenglawyers.com